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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国家级医疗建设标准发布,5大类别17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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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又一个国家级医疗建设标准发布,5大类别17个项目!
集团研究所根据网络资料整理
智慧医院建设国家级标准来了,从此智慧医院建设不再无依据可循。
3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导医疗机构科学、规范开展智慧医院建设,逐步建立适合国情的医疗机构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体系。
此前在一次公开会议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信息标准化研究部主任舒婷曾表示,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是针对医院互联网端便民惠民服务的分级指导和评价标准,考察的是针对患者端的智能服务。“此套评价标准是站在患者的角度来评判医院信息化的发展,考察‘互联网+医疗’服务在医院的应用情况,从医院端规范供应商产品功能,指导产业良性发展。”
局部应用评估共5类17项
在评估方法上,《通知》称,采用定量评分、整体分级的方法,综合评估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具备的功能更、有效应用范围、技术基础环境与信息安全状况,具体分为局部应用情况评估和整体应用水平评估。
局部应用情况评估是指,对医院中各个环节的医疗业务信息系统进行评估,按照患者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应涵盖的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结合医院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环境,确定5个类别共17个评估项目。
评估方法如下:
序号
|
类别
|
业务项目
|
应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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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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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前
服务
|
诊疗预约
|
应用电子系统预约的人次数占总预约人次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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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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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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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急救衔接机制和技术手段并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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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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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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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信息系统转诊人次数占总转诊人次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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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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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中
服务
|
信息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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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信息技术开展信息推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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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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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与导航
|
具备院内导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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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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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便利保障服务
|
具备患者便利保障系统并有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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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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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后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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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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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调查人次占全部调查人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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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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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管理
|
应用电子随诊记录的随诊患者人次数占总随诊患者人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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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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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调剂与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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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药品调剂与配送服务系统并有配送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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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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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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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电子记录的签约患者服务人次占总签约患者服务人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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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基层医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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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信息系统开展基层医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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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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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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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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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电子支付系统功能并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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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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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导医
|
有智能导医系统功能并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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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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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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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健康宣教系统并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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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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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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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远程医疗功能并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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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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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与
安全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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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身份认证的系统占全部系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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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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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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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服务监督机制并有监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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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应用评估”中要求“有应用”的项目,该功能在实际中应用则视为100%,如未应用则视为0;要求比例的项目,实际应用比例基本项不低于80%,选择项不低于50%。
围绕17个评估项目分别对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的功能、有效应用范围进行评分。功能评估按照实现的功能等级获得等级评分,有效应用范围评估按照实际应用情况获得相应的比例系数评分。将两个得分相乘,得到此评估项目的综合评分。即:单个项目综合评分=功能评分X有效应用范围评分。
各项目实际评分相加即为该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局部应用情况的总评分。
(1)功能评分。标准中对每个评估项目,均按照。0~5级列出每一个评估项目对应的功能要求与评估内容。评估是根据各医院智慧服务系统达到相应评估项目的功能状态(评为某一级别必须达到前几级级别相应的要求),确定该评估项目的得分。
(2)有效应用范围评分。按照每个评估项目要求的应用范围,分别计算该项目在医院中的实际应用比例。其中,要求实际应用的项目,实际服务中实现应用则视为100 %,无实际应用则视为0。要求比例的项目,计算该项目在医院内的实际应用比例,所得比值即为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整体应用水平评估共六个等级
整体应用水平评估是指对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整体应用情况的评估,包含“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按照总分、基本项目完成情况、选择项目完成情况得到评估结果,分为0~5级共六个等级。
具体内容如下: